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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教师补课不得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5:49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田文生)近日重庆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五部门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学校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乱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收费。

  《通知》规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只能按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规定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和作业本费。由国家财政资金建
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

  《通知》指出,除以上规定的费用外,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一律取消。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除教科书之外,其他教学参考必需的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另向学生收取费用。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

  《通知》强调,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之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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