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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职工办社保将罚两万 武汉10月开展专项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0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 通讯员武劳宣报道:昨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宣布,10月至11月,武汉市将开展社保征缴专项行政执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对直接负责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执行。

  据悉,此次行政执法主要针对武汉市部分未按规定参保,或未全员参保和缴费的企
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后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缴费情况。

  不按规定参保,瞒报缴费基数或逾期缴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除了要让其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欠缴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投诉举报电话: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5755113、江岸区82731929、江汉区85311036、硚口区83793066、汉阳区84874241、武昌区88863875、洪山区87397095、青山区6886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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