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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碎尸八龄童 量刑多少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08 扬子晚报

  今年2月17日,新疆喀什疏附县邮电局家属院失踪了一个8岁女童,3天后,女童尸体碎块惊现邻居家的柴房内。警方破案后发现,凶手正是女童的邻居——15岁的男孩邢明。

  15岁少年杀人碎尸,在当地仿佛是投掷了一枚重磅炸弹,对于疏附县不仅仅是震惊,更多的是疑惑……

  2006年4月17日,一纸判决邢明12年有期徒刑,邢明没有上诉。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疏附县人民法院认为,邢明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13.6万元。

  被害女童的父母张正雨和刘英认为量刑太轻,他们认为应该判处邢明无期徒刑,夫妇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疏附县检察院不支持张正雨、刘英的抗诉理由。

  有律师称: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都是未成年人犯罪,都应当实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但也有律师认为:对于本案,我认为量刑明显偏轻,虽然对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法学界没有什么疑义,但教育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轻判。 (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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