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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死人稽查“追”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巫山县法院裁定车祸与执法无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无牌东风大货车与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是当时正在路边稽查执法的工作人员驾车追击货车导致了此起交通事故,遂将执法单位告上法庭。日前,巫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车祸与稽查执法无关,车祸并非“追出来”的。

  事件还原

  无牌货车撞死1人

  去年12月13日,巫山县平湖桥头发生车祸:一辆由龙门桥方向驶往县城的无牌照东风车与一辆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摩托车司机谭英俊当场死亡。后经巫山县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东风车驾驶员袁孝连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谭英俊负次要责任。

  不久,巫山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个体司机袁孝连有期徒刑1年,并责令其赔偿死者父亲谭书富等4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189145元。

  该判决生效后,谭书富等4人认为,事发时,重庆市交通稽查局巫山所(下称巫山县稽征所)执法车辆追赶袁孝连驾驶的东风车,导致其慌不择路撞上了摩托车。

  死者家属

  执法车“追”出车祸

  今年5月18日,谭书富等4人将巫山县稽征所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确认其追赶东风车导致谭英俊死亡的行为违法。庭审中,谭书富称,由于稽征所工作人员的违法追赶行为,致使袁孝连慌不择路而占线行驶,进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谭英俊死亡,巫山县稽征所在整个事件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过错。

  执法单位

  我们没有追货车

  巫山县稽征所的代理人称,车祸发生时,执法车确实停在事故现场附近200多米远处,但当时上路是执行正常的稽查行为,“事发前,我们刚刚在现场附近扣了一台违章车辆。”执法人员上路稽查于法有据,并无违法或不当之处。导致此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双方驾驶员违章,与巫山县稽征所上路稽查无因果关系。

  被告还认为,他们根本没有追赶无牌东风车,也没有呼叫袁孝连停车,只是事故发生时刚好在现场附近执行公务。

  法院认定

  车祸与稽查执法无关

  近日,巫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巫山县稽征所工作人员驾车在平湖桥一线稽查,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袁孝连驾驶无牌东风车在平湖加油站处看见执法车后,高速向县城方向行驶,结果同摩托车相撞。

  执法车当时究竟是否追击了东风车?法庭调查取证后认定,执法车当时停靠在平湖加油站前的路边,与袁孝连驾驶的东风车逆向,从时间、空间及对证据的认定看,稽征执法人员既没有呼喊袁孝连停车,也没有对其驾驶的东风车实施追赶。故此次交通事故与被告上路稽查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遂判决驳回谭书富等4人的诉讼请求。

  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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