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伤两个那边判四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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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何津孔华)近20名高中生群殴,最终导致一名同学颅脑重伤,另一名同学受轻伤的严重后果。日前,这起案件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宣判,事件中的小龙、小伟等四人,被法院从轻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12月10日下午,合肥市第五中学的小龙被同校的小力、小强殴打。小龙将此事告诉了初中同学小伟(合肥市十三中高二学生)、小凯(合肥市大志高级中学高二学生)。
案发后,经清点,小伟一方共有10名同学,其中两人没有动手,另外还有四人因没有殴打受伤同学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小龙、小伟等四人,因主动赔偿了受伤同学的医疗费用,并获得了重伤同学及其父母的原谅,被法院从轻判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