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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本月起对“电子警察”限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7:5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专电 (记者肖文峰)同一路段一次违章却多次受罚;车辆被“套牌”后收到多份“冤枉”罚单……从9月份开始,广东省新出台的《广东省公安机关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实施。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新出台的《规定》严格了“电子警察”的执法权限。主要针对“电子警察”执法中的热点问题设置,重在保护车主正当权益。比如,对同
一辆机动车在一个连续时间状态,在同一个大队辖区的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测速设备或者流动测速设备记录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对时速未超过最高限速值10公里/小时以及未低于最低限速值10公里/小时的轻微违章行为,仅给予书面警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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