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不准“不拘小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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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8:08 半岛都市报 | |||||||||
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出境游总部副总经理林康近日就如何贯彻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通知要求,做一些具体的规划。 “对于公民出国旅游在国外应该注意的事项,很早我们就有相关知识的培训。”林康向记者介绍说。在林提供的“中国国旅‘环球行’须知”上,关于公民在海外旅行如何遵守当地文化与风俗以及注意的事项就有十几条。
8月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公民的文明素质与快速发展的旅游业还不相适应,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 通知认为,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 根据通知要求,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从2006年8月启动,到200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对于中国公民出境游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否会采取有效的措施呢?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很复杂的“工程”,它需要很多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另外采取惩罚措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不排除以后在“护照法”中增设相关惩罚性条款。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张栋介绍,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拟订《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 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公民出国(境)人数达3100万人次。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 据新华社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