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定“十一五”耕地考核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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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8:30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南京9月10日电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到“十一五”期末,江苏省耕地保有量将为7050万亩,这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了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了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省辖市市长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这个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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