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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视点]肇事逃逸司机心态面面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8:32 汉网

  “当时真是怕极了,从来没出过事,心慌得要命。”被关押在硚口看守所的肇事逃逸司机牛景东,向记者描述当初逃逸时的心情。

  省公安厅特聘重大交通事故评析专家霍斌介绍,交通肇事逃逸案持续上升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肇事司机心态不尽相同,值得研究和深思。

   心态一:畏惧法律惩处

  案例:去年5月28日22时40分,刘某驾驶一辆别克小轿车,行至汉阳琴台路武汉船舶工业学院门前时,将对向行驶的一辆残疾三轮车撞翻,车上两名妇女被撞飞。刘某连忙下车,看见两名妇女奄奄一息,便趁着黑夜加大油门逃逸。警方连夜走访调查,于次日清晨将刚出家门的刘某抓获。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5年。

  背景:41岁的刘某,出事前是我市某机关纪委一名干部,在江夏某度假山庄挂职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刘某交代逃逸动机是:当了这么多年领导,出事被单位知晓后,怕失去地位,适应不了瞬间成为“阶下囚”。

  霍斌点评:这是一种畏罪心理,肇事者害怕受到法律追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特别是撞死人且肇事者自身存在无照驾驶、饮酒等过错时,担心受到法律追究,一逃了之。实际上,逃逸后往往会使事件性质发生变化,肇事者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大,还会遭到社会公众谴责。

  心态二:逃避经济赔偿

  案例:今年6月30日凌晨5时,胡某驾驶东风货车途经新洲汉施公路武湖路段,将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贺某撞倒并碾压致死,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将车开至东西湖新沟镇一偏僻修理厂维修。当晚,胡某就被警方抓获。

  背景:28岁的胡某刚结婚不久,家中有个智障的弟弟,母亲瘫痪卧床不起,年初向亲戚朋友借1.7万元买了辆货车跑运输,车辆还没来得及买第三者责任险。胡某交代:知道撞了人要赔钱,家里穷,当时只想着能跑就跑。

  霍斌点评:这是一种典型的害怕经济赔偿的心理。肇事车辆手续不合法,肇事司机担心事后赔偿超出自身能力,便选择了逃跑。事实上,逃逸后事故责任全部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负担更重。

  心态三:存在侥幸心理

  案例:去年5月23日15时15分,张某驾驶小车从大悟返汉,途经黄陂木兰山一偏僻地段时,将一对父子当场撞死,驾车逃离现场。张某自以为户籍不在武汉,警方寻找线索较难。没想到几天后,民警就在汉口将张某抓获。

  背景:38岁的张某是个生意人,家境较好。胡某交代:以为当时的车祸只有天知地晓,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查到了。

  霍斌点评:这是侥幸心理在作怪。一般来说,事发地点偏僻、时间较晚,肇事司机又想当然地认为没有目击者时,有的就会铤而走险。中国有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目前警方已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列为侦破重点,破案手段越来越先进,破案率也大幅提升,肇事司机逃是难以逃掉的。

  记者 王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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