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用亚硝酸盐毒死顾客女店主潜逃3年后落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0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近日,公主岭市公安局破获了“2003.9.13”食物中毒致死案,涉嫌误用亚硝酸盐使两名顾客食物中毒死亡的女店主被抓获。 2003年9月13日8时,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某饭店女店主张某将亚硝酸盐误当食用盐使用,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其中夏某、刘某中毒死亡。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畏罪潜逃,公主岭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3年来一直追踪。9月3日,警方查明张某在哈尔滨市旧城区一户居民家里当保姆,立即将她抓获。目前张某已被刑拘。 新闻链接:常见的亚硝酸盐有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或颗粒状粉末,味微咸涩,易潮解,易溶于水,在食品加工中可用作护色剂。亚硝酸盐具有很强的毒性,摄入0.2克就可引起中毒,3克可致死。亚硝酸盐对周围血管有麻痹作用,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模糊、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