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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官员接连落马 三玩市长自称排行第12位(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25 国际在线

  “樊是坐直升飞机登上市委宣传部长的‘宝座’的。”在原郴州市政府大院,一位“看着这个伢子长大”的退休老干部向《中国经济周刊》说。

  现年52岁的樊甲生出生在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 “人比较能干,集体出工总走在前面,在大队的组织能力也很强。”早些年担任过民兵营长,后经过党校培训调任郴州地委办公室工作,1986年任安仁县委副书记。

  在这位老同志的眼中,樊过于“包装”自己。“头发疏得溜光,还注油;走路像在戏台上,迈慢方步;在老百姓面前开口说话,像在台上作报告。”

  由于樊“活动能力强”,他在安仁县相继被提拔为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03年,李大伦将其上调郴州市委常委班子。

  2005年5月,樊甲生的政治生涯达到顶峰,被任命为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

  但樊之人品及业务,在郴州并无好评价。其下属讲述的笑话是:一次市委宣传部举办大行文艺晚会,樊看到节目单中有京剧《打虎上山》后说,“老虎是重点保护动物,怎么能打呢?”随即删去此节目。

  6月1日,李大伦“双规”后,樊签发了一个“三不准”文件: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串联、合作等。

  “三不准”禁令的原型源于“住房公积金案”。2004年3月8日,“住房公积金案”被媒体曝光后,郴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共同下发《关于接受新闻采访、提供新闻线索及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

  在这份编号为“郴宣联[2004]1号”的文件中提出“四个不准”:即在未经市纪委或市委宣传部的批准下,各单位一律不准接待市外媒体记者;不得通报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不得对外提供新闻线索,不得随意召开新闻发布会。

  郴州市委一位副厅级官员介绍,樊甲生的“封杀令”及“郴宣联[2004]1号”文件,均体现了李大伦的执政意志与风格。

  在过去7年里, 李大伦出过两本书,其中,诗集《岁月如诗》定价38元,《大伦书法作品集》,定价418元,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摊派。

  做工程,开矿山,发大财

  与雷渊利如出一辙的是,李大伦、樊甲生等人主要对工程建设、矿山抱有极大“兴趣”。

  郴州“主政”期间,李大伦主持开发了武陵广场、兴隆步行街、市政府移建工程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并且鼓励各县大搞此类工程,每个县拿一个试点。

  李大伦还在一次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大会上,喊出了“谁影响城市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后来属下一些县甚至把这句话贴到了公路两旁,此言后来因“嘉禾拆迁案”而被国人所知。

  事实上,重点工程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共同特点:项目均未经招投标,由市委核心成员指定开发商。

  在郴州,路人皆知的是,全市活跃着一帮湖南常德籍的建筑老板,他们与出生于湖南桃源的李大伦一样,操一口标准的“德语”(湖南人戏称常德方言为“德语”),其中以邢立新最为著名。

  邢立新平时有和李大伦一样的爱好,喜欢舞文弄墨,二人私交甚笃。1999年2月,李大伦“入主”郴州,邢立新“尾随而至”,在当地经营房地产项目,个人总资上亿元,是“念经念得最好的‘外来和尚’”。

  2005年5月,永兴县县委下发红头文件称,幸福花园是全县规划的公务员小区,为方便单位职工建设,现各单位按公务员指标比例购买。

  文件下发对象包括县级党政机构、乡镇、及包括学校在内的事业单位。文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负责,需在半个月内将购房定金打入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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