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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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32 天津日报 | |||||||||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城市综合防护和应对重大灾害及紧急突发事件能力,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利用本年度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一、警报试鸣时间:2006年9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
二、警报试鸣范围:全市。 三、警报试鸣形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和灾情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三日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