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偶像起争执女孩砸伤网友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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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32 每日新报 | |||||||||
读者提供信息: 一名12岁女孩约见网友,两名中学生见面后因为喜欢不同的偶像而发生争执,冲突中女孩将男孩的左眼打伤。 新报记者李柏彦通讯员罗鹏
昨天14:00左右和平区中心公园附近巡 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那名男孩一手拉着打伤他的女孩,一手捂着受伤的左眼,正在和女孩吵闹着。据男孩介绍,他今年15岁,名叫晓杰(化名),在本市一所中学上学,半个多月前,他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两人非常投缘,在网上聊得很开心。于是,两人约定昨天下午在中心公园见一面。 见面后晓杰才知道,自己结交的这名女网友看起来十七八岁,实际上只有12岁。两人买了冷饮后坐在长椅上聊天,从学习、同学一直聊到如今正在评选的超女。刚刚关系还很融洽,没想到就为了谁能得到超女冠军而发生分歧,最终动手。女孩用自己的背包打向男孩,背包上的金属挂链碰伤男孩的左眼。发现自己惹祸,女孩想逃跑离开,幸亏当时周围围观群众很多,大家帮忙才把女孩拦住。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