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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打官司 自己常受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9月10日讯9月9日在南京举行的华东律师论坛上,我省律协与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律协共同签订了“华东地区律师协作南京宣言”,决定成立华东地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区域协作网。今后,我省律师即便在外省执业时遇到侵害,也可借助区域联动机制,获得当地律协的援助。

  山东律协秘书长关永年表示,各地律师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每年都有几起。不仅人
身遭到伤害,而且会见难、阅卷难、调查调查取证难普遍存在,律师的执业环境亟待完善。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律师的执业环境有所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律师会受到人身伤害,而接到恐吓电话、被恶意投诉的更多。

  人身伤害毕竟是少数,普遍存在的“三难”是律师执业面临的问题。不少律师表示,有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做不到在律师提出申请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阅卷难反映在法院不让复印案卷、限制律师可阅卷的范围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我国法律没有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律师只有在征得被调查者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调查取证。还有,有关的行政部门不配合,对律师查阅材料设置诸多障碍。

  律师稍有不慎,自己也可能被抓。刑法第306条,专门针对律师规定了伪证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使刑事律师执业风险大大增加,因而饱受理论和实务界争议。加上个别机关“老大”思想作怪,被律师“得罪”后,就以律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偷税罪”等将律师抓起来。

  律师应有的执业权益得不到保障,已阻碍了律师业的发展。9月9日论坛上签订的宣言指出,律师维权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仅依靠律协的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记者 高园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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