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70余万元 深圳原罗湖卫生局长被判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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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4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深圳晚报报道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10年间受贿170余万元,此案日前一审宣判,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连振辉表示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连振辉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多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
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连振辉上缴的赃款20万元同时也被没收,剩余150多万元继续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