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公开处罚拖办社保的企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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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0:0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9月11日消息(记者王志刚)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宣布,10月至11月,武汉市将开展社保征缴专项行政执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对直接负责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执行。 此次行政执法主要针对武汉市部分未按规定参保,或未全员参保和缴费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后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
不按规定参保,瞒报缴费基数或逾期缴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除了要让其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欠缴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