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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贴上“环保封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0:3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开始实施,新《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有关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昨天,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带上印有“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封条,根据新《办法》对全市77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突击大检查。瑞安市灵通毛纱有限公司等几家违规企业被环保部门逮个正着。部分企业的主要设施被环保执法人员当场贴上封条。

  在瑞安灵通毛纺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正在进行印染生产,而废水处理设施并没有运行。据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调查,该厂曾停产达7个月,排污设施长期闲置已不具备正常治污能力。而该厂仍然在星期天进行重新生产而并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核。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生产,并现场查封了该企业内主要的生产设施。在检查中,各队执法人员又先后发现瑞安市温暖染色厂擅自拆除排污设备,永嘉县桥头造纸厂、永嘉县金星造纸厂存在直排现象。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企业负责操作排污设备的工作人员甚至对污水处理的最基本流程一窍不通,让现场执法人员哭笑不得。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偷排、漏排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在仔细核查后对确认违规的企业进行查封。

  在昨日开展的突击行动中,环保部门80人分8组分头进行检查。共对69家企业的废水进行采样分析,其中有三家直排、一家漏排、两家涉嫌漏排,现场查封一家。市环保局局长叶钢炼表示,新《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有关的行政强制权,说明了环保部门的责任更加重大。环保部门将于近日对百姓最关心的居民区内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突击大检查,对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污染问题,将予以严肃查处。金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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