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联合抢名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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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2:33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胡海容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钱某等4人以限制营业员人身自由的方式抢劫一宠物店的名贵犬。近日,4名被告人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刑罚。 2月18日晚,钱某等4人来到宠物店,钱、徐、肖三人进入宠物店佯装购犬。当宠物店的营业员进入内屋时,肖某强行将分隔内、外屋的玻璃门顶住,把营业员堵在内屋;钱、徐两人趁机抢走一条英国古代牧羊犬,一同乘上时某事先招来的出租车逃逸。经估价,被抢
四名被告人应以抢劫罪论处。考虑到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共同向宠物店补偿了经济损失,均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不等刑罚,各处罚金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