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审议精神卫生条例 市民可预约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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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3:43 法制晚报 | |||||||||
精神卫生条例审议 市民提前预约旁听 本报讯(记者 李洁)本周三,市人大常委会上将对《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本市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提前预约。
该条例草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医疗机构泄露精神疾病患者隐私,擅自给精神疾病患者使用新药、安排新治疗方法作为临床试验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该条例草案还规定,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人身自由,结果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构成犯罪的,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市公民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 预约电话:65291818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