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耕地保护是否达标纳入领导业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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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7:1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9月11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今后,湖北省各地市州(区)的耕地量不达标,占耕不补,将直接影响“一把手”的政绩。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相关考核办法,要求各市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保护耕地“责任状”,作为市州级政府“一把手”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办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
从今年起,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每个考核期内考核两次,符合上述要求者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地区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或基本农田,其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暂停安排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同时,该地区审批用地情况还将面临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的全面检查,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将被追责,“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也难辞其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