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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龙江共建松花江流域环境应急协调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8:30 中国新闻网
吉林黑龙江共建松花江流域环境应急协调机制

资料图:哈尔滨松花江 中新社发 大承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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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经济日报报道,为确保松花江流域的水质安全,环保总局决定今年9月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对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整治的对象为流域内的涉水污染源,重点是化工、焦化、造纸、食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企业。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将由吉林、黑龙江两省政府负责,环保总局督办。环保总局
明确要求两省依法全部取缔水源保护地排污口;对未批环评已建项目、未经“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责令企业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补办手续;加快淘汰、关闭一批耗水高、污染重的企业,着力改造一批市场潜力大、技术装备差、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企业,重点监管一批水污染负荷占当地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同时,为加强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强化上下游应急协调与沟通,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政府和黑龙江省政府近日签署协议,共同建立松花江流域两省环境应急协调机制。(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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