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名誉侵权案 文联主席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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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0:47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常舒清 为您报道 昨日下午2时30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平凉市文联主席姚学礼等11人状告《星蚀》作者——平凉市记者协会主席李广兴名誉侵权案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星蚀》取材真人真事
李广兴2002年3月至6月写成的文学作品《星蚀》,于2004年8月以“中国文联出版社”名义出版发行。书发行后,人们纷纷将书中人物与现实人物一一对应,很多人能在书中找到有关对自己和他人的描写,在平凉新闻界、文化界及社会各界产生较大震动,当地及国内一些媒体、网站等亦发表报道及评论文章。 11名原型本人声讨名誉 李广兴以《星蚀》为载体,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撰写的侮辱、诽谤以及披露隐私的文字,使得姚学礼等11人社会评价降低,身心健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11名原型本人和死者家属,于2005年6月27日,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由于案情牵扯面广,平凉中院接案后请示了上级。省高院决定由庆阳中院审理。2005年11月23日,该案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6天的公开开庭审理。 文联主席胜诉记协主席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作做出了以下判决:一、《星蚀》一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出版发行。二、被告李广兴在《甘肃日报》、《平凉日报》上发表道歉声明,向原告姚学礼等11人公开赔礼道歉。三、由被告李广兴赔偿原告姚学礼等人共计67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