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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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1:51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退伍军人、大学生、城市特困群众等特殊群体对非法传销的参与日渐增多。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国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在广西、广东、山东、河北、四川、北京等14个省(区、市)。除了以往多见的农民群体外,退伍军人、大学生、城市特困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打击传销的工作重点是通过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诈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惩处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各地区将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将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