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全部建立工资保证金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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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1:5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刘羊旸)记者昨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年内各省(区、市)将全部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按时足额领到应得的工资,是农民工最基本的要求。经过前两年的集中清欠工作,大范围恶意拖欠的现象有所减少。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监察,随时清理拖欠,并建立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二是指导各地建立最低工
此外,还将指导应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全部出台新标准,各地区(除西藏外)全部出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