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赴京“座谈”KTV版权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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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2:11 东方早报 | |||||||||
昨天下午,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秘书长林康哉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协会一位领导已经接到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的书面通知,被邀请参加定于本月21日在国家版权局召开的“关于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 两周前,该协会召集沪上KTV企业代表及媒体记者宣布就国家版权局关于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上海KTV行业的十点看法,明确提出“每间包房每天1元
征求意见期结束后座谈 该协会副秘书长徐淑萍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提供了发自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的这份传真邀请。该传真称,国家版权局已将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共同制订上报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公开,“为了进一步广泛地征求意见”,版权局将召开“关于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请各有关协会、权利人代表、行业协会和行业代表出席本次座谈。” 该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时间定于本月21日下午。此前,上月18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就“每间包房每天收费12元”(含音乐、MV作品使用费)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一个月。座谈会即在征求意见期结束次日举行。 “应该不是听证会” “这个座谈会是否就是听证会?”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的疑问,林康哉表示“应该不是听证会”。他同时表示,是否举行“听证会”是当前的敏感字眼。 林康哉还透露,近期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与该协会沟通过两次。“双方沟通是非常友好的,沟通的目的是协商解决。”他表示,协会方面也表达了愿意在正式公示的收费标准框架下,具体商量试行一种“上海模式”的合作意愿,但这种沟通尚未谈及具体的收费价位,“所有细节都要等正式公示之后才能具体谈。” “三权统一”有可操作性 在两周前的媒体发布会上,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明确支持按点击率收费,认为这是最合理最有效的方式,充分体现了“谁使用谁缴费、不使用不缴费、多使用多缴费”的公平原则。对此,林康哉透露,上海表明这一态度后,他们接到了此前研发“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相关人士的电话,表达合作意愿。“据我们所知,该系统尚有未解决的技术层面的问题。”林康哉说,同时他再度表示,“任何取得资质和正式授权的组织都可以和我们谈合作,前提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据悉,目前已有多个组织主动与上海协会方面联系,表达合作意向。 昨天上午,林康哉再次与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通了电话。他透露,就此前上海方面提出的希望将MTV作品的词权、曲权和图像权三权统一,建立统一收费渠道,使KTV经营者面向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的问题,对方表示通过努力,目前这一构想已经有了具体操作的可能性。 早报记者 贺同 韩与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