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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蔡金宝昨执掌本报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2:33 海峡都市报

  

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蔡金宝昨执掌本报热线

  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蔡金宝一一记录下读者的问题

  本报讯 “退休了,可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吗?”“参保手续怎么办理?”昨天上午9点~11点,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蔡金宝应邀到本报执掌热线,共为50多位读者解答了泉州
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疑问。

  企业负责人想了解互助金交纳流程,参加医保的职工想问医保和互助金如何分摊。蔡副主席说,医疗互助活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就是为了缓解医保以外个人自付部分过高对职工带来的压力。所以,职工可在享受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互助金。

  □掌线实录

  ●退休职工暂未纳入活动

  林女士: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蔡金宝:凡辖区内泉州市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都可以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由行政组织)。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由单位工会负责组织职工统一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和办事处不直接接受职工参加。参加面不得少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80%。

  林女士:退休职工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吗?个体户呢?

  蔡金宝:目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只是针对在职职工和团体会员,退休人员和个人会员暂时没有纳入。

  ●看门诊不享受补助金

  陈小姐:看门诊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蔡金宝:暂时还不行。目前互助活动只是针对最困难的部分,即对职工大病住院部分的帮助。

  ●互助金个人企业都可交

  王先生:我们企业可以替员工交互助金吗?

  蔡金宝:互助金可以由个人交纳,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代职工出。

  ●如何申领补助金

  刘先生:住院后,补助金怎么申领啊?

  蔡金宝:职工出院后,由单位工会代职工办理补助申请手续时,应及时到所属办事处(县市区总工会)办理。

  ●转院仍可继续享受补助

  林先生:住院中途转到外地住院治疗,怎样办理补助?

  工会:职工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凭医保住院结算单和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证明(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必须在转院时及时通知当地医疗互助中心,同时出具医院的转院证明),到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县(市、区)代办点按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周女士:在互助期限工作单位变动,怎么办?

  蔡金宝:应在30日内办理转移、续接医疗互助关系。

  ●工伤、职业病、生育不补助

  黄小姐:是不是只要住院就可以申请补助啊?

  蔡金宝:发生以下情形的,不承担补助:(1)在互助期限外和30天免责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2)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3)工伤、职业病、生育等医疗费用;(4)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补助的;(5)参加《泉州市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时已患有合同所列明的四类特病之一的;(6)未住院治疗的、被医院错误诊断为患特种疾病的。

  ●教你怎样算补助金

  除了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外,其他两项互助活动都是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那么,参加不同的互助项目,补偿金有何不同,具体怎么计算呢?为了让大家明确计算方式,蔡副主席以《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例,算了个公式。

  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补助最高补助限额3万元。

  某一单位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在某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总费用100000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50000元,大病医疗统筹支付20000元,公务员补助支付5000元,职工个人支付25000元(其中全自费3000元)。

  单次住院补助基数=25000-3000=22000(元)

  补助金为:(5000-500)×40%=1800 (10000-5000)×50%=2500(22000-10000)×60%=7200合计:1800+2500+7200=11500(元)

  在一个互助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补助金累计计算办法;已审批过的前两次住院补助金不再与下一次住院补助金累加计算;跨互助期限治疗的或在免费期与互助期限内住院治疗的,补助金按照住院天数分别计算。

  一个互助期内补助金额达到最高给付限额3万元时,互助期责任终止。首次参加活动的职工实行30天免责期,在互助期30天后生病住院时才能获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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