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有“优惠价”主动付费打七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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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2:55 海峡都市报 | |||||||||
N《北京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 眼看国家版权局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进行的公示期就要结束了,卡拉OK经营者们似乎才突然醒悟过来,开始以另一种积极的态度进行“讨价还价”。昨天,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联盟委员会获悉,目前国内已有近千家卡拉OK加入了“联盟”,以一个统一的声音与卡拉OK歌曲版权所有者代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进行协商,并得到了
自国家版权局公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的版权使用费标准以来,国家版权局已收到众多的反馈意见。公示期到9月20日将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