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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地下室遭业主抗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3:11 京华时报

  

出租地下室遭业主抗议

  地下室里新砌的墙已经完工了一半。本报记者徐胤摄

  本报讯(记者张晗实习生苏季)“地下室出租了,谁来保证我们的安全?”前天,丰台区方泽园小区上百户业主集体签名向物业和地下室产权所属单位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抗议。一个月前,有业主发现1号楼地下室二层被人装修并将用于出租,这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昨天,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就此与居民协商并保证不发生扰民现象。

  居民谷(音)女士说,一个月前,有人陆续将沙土等施工用品运到地下室二层,经询问得知,地下室产权所属单位丰台区人防办打算将地下二层装修后出租。“小区只有一个进出的大门,如将地下室出租,人员较复杂,居民安全谁能保证?”谷女士说,施工后不久,由于业主们的强烈反对,人防办工作人员赶至令施工人员停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方泽园小区。约800平方米的地下二层漆黑一片,并没有人员施工,但在楼角堆放了大量黄土,而且有些地方已砌起了隔墙。物业工作人员说,该地下室产权属于丰台区人防办,是否出租只能由产权单位决定,物业并未介入。“即使地下室真的出租了,物业也只是负责管理工作,至于小区的安全,物业会尽到自己的责任。”

  丰台区人防办工作人员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的相关规定,这属于平时开发利用工程。如果符合开发利用的条件,他们会继续实施,但如果业主反对,他们会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确保不发生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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