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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大称尚未收到市教委处理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3:17 新京报

  四名作弊学生如何处理,校方需要时间讨论

  本报讯(记者 郭少峰)日前,北京市教委下发《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撤消中央民族大学开除4名考试作弊学生的决定。(见本报昨日报道)昨日,民大有关负责人表示,尚未收到教委有关文件。民大校办一名负责人表示,即便收到这份《决定书》,校方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讨论最终处理决定。

  校方如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

  根据北京市教委下发的《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校方如不服从该决定书,可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教育部或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前,北京市教委曾就此事专门咨询教育部法制办,该《决定书》援引了教育部法制办的答复意见。答复意见认为,民大这4名学生的行为(分别夹带写有与考试相关内容的纸条和尺子进入考场),并不属于教育部21号令第五十四条第四项中所规定的“严重作弊行为”,校方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并不适当。依据教育部21号令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民大称处分作弊学生对树立学风有成效

  昨日,民大学生处韩处长表示,学校尚未收到相关文件。韩处长表示,学校此前的态度非常明确,作为学校的一个职能部门,学生处只负责发布学校作出的决定。

  民大副校长马文喜则表示,他已经看了相关报道,但不能对此事发表意见。

  民大校办一名负责人表示,学校收到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后会做出什么反应,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考虑。

  此前,民大坚持开除这些作弊学生的处罚决定。校方解释说,高等教育法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学生管理规定赋予了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性质,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权利。民大表示,对考试作弊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完全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校方认为,这些学生的作弊行为属严重作弊行为,校方的处分决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完备。

  校方还认为,给予考试作弊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对树立良好学风,根除考试作弊,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对话

  “学生犯错不应开除了事”

  学生申诉代理人、北大法学院湛中乐教授称,学校应治病救人重在教育

  今年1月,民大10名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开除,至今仍有4名学生坚持申诉。北大法学院湛中乐教授是其中3名学生的代理人。前日,湛中乐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谈了他对此事件的看法。

  新京报:北京市教委再次撤销了民大的处分决定,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事情早晚会发生?

  湛中乐:只是时间的问题。根本问题就出在《中央民族大学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若干规定》上,其中规定在考场里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行为都一律算作考试作弊,一旦确认考试作弊成立,又要一律开除学籍。这样的规定为后来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新京报:教育部21号令也说“可以”开除。

  湛中乐:“可以”不是“应当”,更不是“必须”,是指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学校作为育人的地方,应该是治病救人,重在教育,而不是简单地开除了事。再说开除一个学生对个人和家庭影响都非常巨大,所以学校应慎用开除措施,不能将其视为管理学生的“灵丹妙药”。

  新京报:学校是不是想通过这个规定和这些处分决定来严肃考风考纪呢?

  湛中乐:他们的主观目的可能是杀一儆百,可能想以此来换取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但无形中有可能牺牲了个人合理的受教育的权利。也许规则制定者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客观上却可能或极易侵犯学生的权利。

  在对违纪学生应当予以适当的处分的问题上,学生本人和家长都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应当给学生以机会。对考试作弊者宣布成绩无效的同时,还有多种处理办法,但绝对不只或不应是一刀切的做法,开除了事。

  本案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是一个很值得研究和思考的典型。大学生应从中吸取教训,违规违纪的代价何其大也,所遭受的损失只有自己最清楚;学校也应从中吸取教训,良好的主观愿望,也不能与严守法律的原则相冲突。

  再有,学校应是最讲人性尊严,最讲教育感化的地方。当自己的学生犯错时,不应简单开除了事,或采取简单的杀一儆百的做法,以牺牲学生的受教育权作代价。

  本报记者 郭少峰

  ■各校规定

  各校处理“夹带”多记过

  民大4名学生因夹带写有与考试相关内容的纸条和尺子进入考场,被校方开除学籍。4名学生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作弊行为”,成为争执焦点。北京其他高校对学生此类行为如何认定,又如何处分?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北京大学

  学生在考试中,无论是否看过,凡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复习材料、纸条者,以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认定,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依据“学籍管理细则”第三十条亦不授予学士学位),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中国政法大学

  开考后,在文具盒、衣物等物品里夹带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籍、笔记本、复习提纲、字条者(不论翻阅与否),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记过处分,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人民大学

  闭卷考试中在桌面或试卷下藏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讲义、笔记、复习资料及字条等物品或在抽屉内、座位周围藏有已翻开的上述物品者;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或藏匿书籍、笔记和复习要点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本报记者 吴狄 耿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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