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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多项举措规范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3:32 深圳商报

  行政执法做到四个“必须”;非执法车辆严格四“不准”

  市城管局多项举措规范执法

  【本报讯】城管执法人员开非执法车辆上路执法,行吗?不行!市城管局日前出台的管理措施规定,非执法车辆一律不允许参加执法活动。该管理措施还对若干执法行为作出
具体规定,从而使城管执法更加规范。

  据介绍,自2001年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市、区、街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城管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城管执法必须由两名以上着装正式执法人员带队

  行政执法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由两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带队;二是执法人员上岗执法时必须着执法制服,正式执法人员着统一的执法制服,协管员着统一的城管协管员制服;三是执行执法任务时必须持有效证件,正式执法人员持市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协管员持市、区执法局统一制作的“城管协管员证”;四是执法时必须使用统一标识的专用执法车辆,其他非执法车辆一律不允许参加执法活动。

  非执法车辆严格四“不准”

  执法车辆严格四个“不准”。非执法活动和执法需要,一是不准私自驾驶或使用执法车辆;二是不准驾驶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出入酒楼、商场或娱乐场所;三是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故意遮盖、涂改执法车辆号牌;四是非执法用车不准使用行政执法统一标识和名称。

  严格执法证件的管理。市、区执法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行政执法证》的使用情况,对正式在编在岗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要登记造册,做好备案;对持证不在编、持证不在岗和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要及时收回。

  发现违规要追究责任

  强化督察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执法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上路巡查和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执法队队长和正式执法人员必须每天带队上路执法,不得让协管员单独上路巡查执法。市、区督察队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未按规定由两名执法人员带队执法、不着制服、无证件执法、执法车辆管理不善等情况造成的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市道桥维修中心因已划归国资委管理,从9月6日起,终止委托执法,停止行使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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