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需提速(连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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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4:0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名片上网”引争议,焦点在于名片信息是否属隐私信息,以及其发布该遵循何种原则。李俊慧说,从法理上通俗地讲,首先,构成隐私的信息应该是属于个人生活领域,比如家庭住址或家庭电话,其次还需要权利人对这些信息进行特别保护,比如将这些信息记录在个人日记里,或采取保密措施等。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条件,这些信息就很难讲是构成隐私,比如名片上的信息。众所周知,名片主要应用在商务或公务领域,因此,名片上所载信息不能构成隐私。
李俊慧说,虽然名片所载信息很难构成隐私,但是,由于其又具有个人特定性,也不完全属于公开信息,依然处在个人信息领域,只是具有可公开的属性而已。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名片被传到网上,因此,名片网所存在的问题是对名片所有人对个人信息的自主控制、自主发布构成侵害。 从名片信息所具有的公务属性来看,似乎不应该过分苛责名片网,因为即使没有它的存在,相关名片信息也会通过熟人关系实现传播;从名片信息所具有的个人属性来看,或许实行默示许可授权原则比较合适,即只要名片所有人不对名片网的使用提出异议即认为名片网的使用属于合法,一旦名片所有人提出异议,则名片网有义务撤销、删除相关名片信息。 李俊慧说,对于个人信息的具体保护规则尚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名片网反映出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护面临挑战,因此,相关立法应提速,以为现实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张 铁 汤 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