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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者申请成立环保社团遭拒状告环保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4:49 大河网-河南日报
环保志愿者申请成立环保社团遭拒状告环保局

到底谁是主管单位?杜建华与王更杰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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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9月4日,鲁山县城飘起了小雨。蒙蒙细雨中,杜建华夹着厚厚一摞申请材料,垂头丧气地走出县环保局大院。

  “估计还是没戏。”这个36岁的汉子显得有些心灰意冷。两年来,他已经记不清来这
里多少次了,每次都失望而归。

  再次来环保局,杜建华是想重新申请成立“鲁山县环保志愿者协会”。之前,因为环保局拒绝为志愿者协会出具审查批复文件,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这是全国首例环保志愿者状告环保局案。

  志愿者和环保局,本该是环保路上的同路人,双方为何闹上法庭?

  “搞环保就是我的娱乐”

  “师傅,有个搞环保的杜建华你知道不?他在花园路一个玻璃店打工。”

  下了长途车,记者向路边一位老大爷打听。

  “一直往北走,在路西。”

  按照老人的指点,记者在“誉馨玻璃经销处”找到了杜建华。

  杜建华,鲁山县鲁阳镇人。从2002年开始,杜建华“迷”上了环保,自费考察河流的污染问题,经常去水库边捡垃圾,还曾跟踪调查砍伐山林事件。“我不爱玩牌,活干完了,捡垃圾也算是娱乐吧。”他这样解释自己的举动。

  然而,这些“娱乐”都是有代价的。

  鲁山出产铁矿,一些人私自进山开矿,把山体挖得满目创痍,选矿的污水到处横流。2004年10月,杜建华和另一位志愿者带着相机进了山,正当他紧张拍摄之际,被矿主发现了,相机被砸坏,他也被赶出了山。2004年8月,他去考察企业排污,摩托车摔倒在乡间小道上,造成右腿脚踝软骨骨折,至今腿脚还不方便。

  搞环保的杜建华逐渐为鲁山县城的人们所认识,他身边聚集了几十名志同道合的志愿者。他们组织环保宣传,大家分片清除街上贴的野广告,还利用节假日外出考察,了解鲁山和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单枪匹马干,结局是可悲的”

  然而,志愿者们的环保之路走得并不轻松。

  “花自己的时间、花自己的钱,这倒没什么,关键是不管用。到有些部门反映情况,没人理会你。”另一位志愿者王更杰说。

  “长期不见效,大家心就会冷。”杜建华担心。

  这时,报纸上的一篇报道加重了杜建华的担忧:

  在云南丽江县,集中分布着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衫。它的树皮中能够提取用来治疗卵巢癌和子宫癌的药物成分紫杉醇,其在美国的市场价格是黄金的几十倍。暴利驱使之下,一些制药企业大量收购红豆杉树皮,红豆杉林面临灭顶之灾。

  这时,普米族农民张春山站了出来。1999年以来,他步行数千公里,弄清了树皮的去向,然后顶着压力向报纸公布,向国务院反映。面临灭顶之灾的红豆衫保住了,而他自己为此几乎倾家荡产。

  “我把这篇报道给大家传看了,张春山的事儿让我们又感动又心酸,好多人都掉了泪。”杜建华说。

  “这也让我们想到,单靠个人的力量,行不行?你完全是个人行为,人家肯定不把你当回事。如果成立个协会,我们就可以合法开展活动,政府、社会对我们的意见也会更重视。”杜建华拿定了主意,准备建立“鲁山县环保志愿者协会”。

  环保局:这事儿不归我们管

  2004年8月,杜建华开始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

  鲁山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筹备成立民间组织除需要递交筹备文书、协会章程、主要成员名单、申请书外,还必须向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机关鲁山县环保局申请行政许可批文。

  2004年8月中旬,杜建华将申请材料交给一个在县环保局工作的熟人,托他转交环保局局长,但是过了半年多,环保局没作任何答复。在此期间,杜建华多次到环保局催促,有关人员总说没有见到申请材料。

  2005年4月12日,杜建华用挂号信重新向环保局邮寄了一份申请材料(杜建华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搜集证据,如果环保局再不批复,他准备和环保局打官司)。一个月过去了,环保局还是不作答复。

  2005年5月9日,杜建华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要求判令被告依法对环保协会行政申请作出行政许可批复。

  对于这场诉讼,杜建华原本充满胜利的信心,连法院的法官都对他说:现在的青年能有你这种思想,真是难能可贵。

  但是,事情随后起了变化。法官告诉他,经过向上级请示,环保志愿者状告环保局,在全国还没有先例,必须慎重审理。

  县环保局在答辩中认为,杜建华的申请无法律依据。理由是,对于杜建华等筹建的“鲁山县环保志愿者协会”这类“非学术性、专业性志愿者社会组织”,《环保法》并没有规定环保局要对其审查批准。

  2005年7月21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杜建华起诉环保局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诉讼请求。

  8月10日,杜建华不服鲁山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月8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让杜建华大惑不解:《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如果说县环保局不是环保事业的行政主管单位,那么法院能不能告诉我,谁是主管单位?

  9月4日上午,记者和杜建华一起来到鲁山县环保局,再次递交成立环保协会申请书。

  在环保局办公室,一位姓杜的主任说:“这个事情我对政策还不是太清楚,不知道该不该归环保局管。”

  民间环保组织发展之困

  鲁山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储主任告诉记者,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制度。主管单位批准是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协会成立之后,还要接受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从道理上说,环保局应该是环保志愿者协会的主管单位。

  储主任还说,按照规定,在同一地域同一性质的组织只能注册一家,不过鲁山县目前并没有环保志愿者组织。

  既然如此,“鲁山县环保志愿者协会”为什么得不到批准呢?

  一位环保志愿者认为,这是因为环保局怕担责任。环保局法制宣教股股长刘某对杜建华说,如果热心环保,捡捡垃圾,搞搞环保宣传,都可以,但是环保局如果批准你成立了协会,今后出了问题环保局是要负责的。

  另一种推测是,协会成立之后,将使环保局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杜建华回忆说,当初他把申请材料交给环保局的一个熟人,对方就表示“这事难办,和环保局有冲突”。终审判决下达后,他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检察院的人说:你这是要成立第二个环保局呀。

  民间环保组织注册登记难,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数据显示,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已经发展到近300万家,而注册的只有30多万家!

  以回收废旧电池出名的新乡县农民田桂荣是新乡市环保协会的发起人,她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新乡市环保协会是由新乡市环保局批准成立的。她同时感慨说:登记成立个环保组织真费劲,2年中我往市环保局跑了总有200趟,最后才批下来。

  “不登记注册就是非法组织,在社会上开展活动就没人信,所以我必须再试一试。”杜建华说。但是,环保局法制宣教股股长刘某的一席话破灭了他的希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成立环保协会要由环保局批准,这个事儿领导是不会批准的。”刘股长还说,在平顶山市各县区,杜建华是第一个要求成立环保协会的,没有这个先例,不好办。

  “我们成立环保协会,其实是协助政府办好事,为什么环保局就是不支持呢?”杜建华很是沮丧。(记者在发稿前获悉,11日上午,鲁山县环保局向杜建华下达书面回复称:9月1日提交的重新申请已收到,经研究,批准成立环保组织不是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此申请于法无据。)□文/图 本报记者秦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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