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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被逼供羁押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5:02 新京报

  事发安徽巢湖,当地公安分局抓人后政法委施压检察院改变不批捕决定,3个月后发现另有真凶,现涉案公安人员被立案

  有一次,他们连续审了我4天4夜,没让睡觉。我从早上被铐在墙上站着,一直站到晚上,两条腿都站肿了,跟他们讲也没人理睬我。

  ———张峰

  从11月2日开始,一直审到7日,他们都没让我睡觉。他们叫我赶快承认,否则就把我家里人都逮起来。

  ———张虎

  11月的一次,也是连续五六天不让睡觉,在审讯过程中不断有人吓唬我,还讲要找人打我,把我打成残废。

  ———焦华

  由于我很害怕,就承认是我干的,并胡编了过程。公安人员不断地提示,我就根据他们的提示讲。后来,他们又重新做了一份笔录,让我签了字。

  ———王浩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焦华、王浩等4名青少年学生。4人被刑讯逼供及关押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才重获自由。被抓时,张虎刚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弟弟张峰在读中专,王浩和焦华刚上高二。4人中只有一人刚满18岁,最小的16岁。

  安徽省公安厅已认定此案为错案。警方称,一起案件中4人同时被错误拘捕,在全国尚属首例。最近,办案部门与受害学生家长签订协议,赔偿4人每人6万元。直接导致错案的3名办案刑警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立案侦查。

  市政府旁起凶案,“世代不是好东西”被当成证据

  2005年9月2日凌晨5时许,巢湖市居巢区半汤镇57岁的农民刘之华到市政府门前的一个大池塘起虾笼时被人打得不省人事,后抢救无效死亡。巢湖市警方对发生在市政府旁边的命案十分重视,指定居巢区公安分局管辖。

  调查中,3位目击者称曾看到4个小青年。9月8日,居巢区李某反映,该案可能是其邻居张佑龙家的两个儿子张峰、张虎干的,理由是刘遇害当日,李某母亲对他讲过,张佑龙家“世代都不是好东西”。

  由此,居巢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9月9日晚传唤焦裕,经过5个小时“思想工作”,焦裕说,父母议论该案可能是其哥哥焦华等4人所为。

  随后,警方对4人进行审讯。其间,王浩被审讯14次,其中10次作有罪供述,4次作无罪供述;张峰被审讯14次,3次作有罪供述,11次作无罪供述;焦华被审讯8次,两次作有罪供述,6次作无罪供述;张虎被审讯9次,3次作有罪供述,6次作无罪供述。

  政法委施压,“全国优秀”检察院发出批捕令

  随后,居巢区公安分局提请检察机关对4人批准逮捕。巢湖市居巢区检察院因为办案过程中多次出色维护青少年权益,曾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该院检察官对提请逮捕的材料审查后认为,该案证据之间矛盾点较多,4名犯罪嫌疑人先供后翻、时供时翻,随后决定不准批捕。

  但为争取办案时间,防止被害人家属上访,巢湖市公安局和居巢区公安分局分别向市、区两级政法委汇报,请求协调批捕。在巢湖市政法委的“协调”下,4天后的2005年10月2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虽然公安机关使用了测谎等侦查工作,但证据仍然不足,2005年12月15日4人被取保候审。

  真凶被抓,4名学生3个多月后获自由

  不久,警方找到了曾在案发现场附近出租房里居住过的女子于某,得知2005年9月1日晚,其男友王伟等4人为王伟的朋友房某庆祝生日,饮酒至次日凌晨后,突然出去跑步。王伟和房某回来时身上有多处划伤,并称是在市政府门前水塘游泳时发现一个虾笼,因好奇从水中提起,恰好被虾笼主人看到,后者张口就骂,结果4人将虾笼主人揍了一顿。经证实,虾笼主人就是刘之华。到2006年1月22日,4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经审讯,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6年1月23日,4名学生被解除取保候审,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多月。

  ■焦华日记(出狱后)

  我现在体会到的全是失败

  我现在体会到的全是失败,生活中没有什么是值得我自豪的。我不再是以前的焦华了。以前那个充满乐观主义的焦华,已经被他敬佩的警察给抹杀了。

  以前我太过幼稚,看不出社会还有如此黑暗的地方。现在的我不愿意过问任何一件事情,因为它与我无关。我同情别人,别人也不会同情我,也不会说我是个好人。

  自信?我很久没有体会到了。我现在体会到的全是失败,生活中没有什么是值得我自豪的。过去我把自己的人生道路想得太完美了。

  唉!假如我们家里有个什么关系,刑警队的人就不会轻易地把我们抓起来,更别说把我们关上3个月。他们为了破案立功,出卖了警察的尊严。他们愧对那一身庄严而神圣的制服。

  我现在觉得自己的前途很渺茫,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计划未来。我现在的体育成绩可以用可怜来形容,上场比赛根本就不敢想拿前3名,它离我太遥远了。以前是别人怕我出场比赛,现在我怕以前那些怕我的人。

  我根本就不想上学了。老师讲的我一点儿都不懂,也受不了众人的眼光,因为我是坐过牢的。还有人在我背后说我是家里人花钱把我弄出来的,我的人格严重地受到伤害。有时候我真的很恨自己,我是一个灾星,给家人带来那么大的痛苦。我刚回来时听说,爸爸为我差点儿变疯了,当我听到这句话时,我心如刀绞。

  我现在强忍着过我讨厌的生活,一个没有目标、没有理想的人。

  ■办案疏漏

  五大疑点被警方“忽略”

  1.王浩等4人有无作案时间不难确认,因为事发当晚4人都在家中,其中王浩和父母睡在一个屋内。

  2.案发后,现场被害人所骑的三轮车被公安机关从水塘里捞出,但王浩等4人均不知道三轮车是如何落入水塘的。

  3.王浩供述在路边采了一束粉红色的花,但现场勘察照片上反映的是大红色和黄色的花,颜色不一致。

  4.王浩等4人供述案发当日所穿的衣服、各自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逃离现场的路线等与现场目击证人的陈述相差较大,且现场目击证人均不能指认这4名犯罪嫌疑人。

  5.据交代,案发当天,即2005年9月2日下午,为逃避打击,王伟等4名犯罪嫌疑人便退掉租房,分散逃往外地,就在当天下午,房东又把该房出租给其他人。但由于警方办案人员调查走访不深入,未能了解到租房人员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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