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追踪]谭从福遇害案庭审侧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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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5: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庭审前,预备旁听的群众早法院门口徘徊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蒲哲 实习生 潘燕 报道:
旁听群众挤满法庭 昨日上午9时30分,枝江酒业党委副书记谭从福遇害一案在枝江法院开庭。 8时40分,法院大门刚刚打开一条缝,人群蜂拥而上,只能容纳140人的审判庭被挤得满满当当。 10时许,法庭开始对事实部分进行调查,由宜昌市检察院指派的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根据起诉书,覃玉和蔡正清分别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灭证据罪。检方指控,覃玉因欠下受害人谭从福25万元巨款,无力还款而经过预谋,将谭从福骗到偏僻的大理石厂,进而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检方向法院出具了4组证据,其中证人证言多达20人,完整地还原了覃玉从电话联系到实施杀人行为,直至在枝城长江大桥抛尸的整个过程。 同时,证人证言显示,案发当晚,覃玉在实施抛尸行为的时候,被路过长江大桥的运煤司机目击。 受害人家属索赔100多万 昨日的庭审,受害人谭从福的妻子和父亲坐在旁听席上。从被告人覃玉被带上法庭后,谭从福的妻子史湘凤就一直情绪激动,两次打断了庭审,后因晕厥被送出法庭。 在对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束后,法庭就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审理。谭从福家人的委托律师宣读了诉讼请求,谭从福的妻女及父母提出了112.2万元的赔偿请求,其中包括死亡补偿金9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父母的赡养费各4000余元。 对此,覃玉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提出将自己两处房产中的一处出卖,用于赔偿死者家属,但家属的代理律师拒绝了法庭当庭调解的建议。 覃玉当庭认罪 昨日的庭审中,覃玉整个庭审中表情平淡。即使在被带入法庭时,面对旁听席上众多的责骂声音,他都面未改色;而一旁的被告人蔡正清则表现得有些惊慌。 整个庭审中,覃玉对自己的杀人事实一一承认,但对不少细节表示了异议。对于案发当天的行为,他辩称,自己是在和谭从福谈一个亲戚工作的事情,后来说到了借钱的事情,谭从福有些生气,自己一冲动顺手捡起一个铁器,猛击了谭头部两下,谭从福就没有气息了。 蔡正清协助覃玉实施了抛尸行为,检察院的指控是故意毁灭证据罪。对此,覃玉在庭审中全力为蔡正清开脱,称其只是协助自己丢东西,对杀人一事始终不知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