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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猝死奔驰车旁”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背景:2006年6月6日,家住沈阳市大东区民贵家园的63岁业户刘振满,因不让同小区业户曾庆忠在自家楼下停车,与其发生争执。争执中,刘振满因心脏病突然死亡。

  首次报道题目:《老人猝死奔驰掉头离开》

  晨报讯(记者张鑫)面对倒下的老人,奔驰司机开车而去……

   昨日,老人猝死奔驰车旁一案开审。在昨日的庭审中,猝死老人刘振满的妻子哭着说:“即使是过路人看到我老伴那样子,也会帮忙急救的。”

  要求被告赔偿30余万

  庭审于昨日9时在大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刘振满的长子在起诉书中认为:

  刘振满因不让奔驰车主曾庆忠在自家楼下道边停车与其发生争吵。争执中,曾庆忠的儿子曾辉也上前与刘振满争吵,并上前抓住其双肩往车旁边推搡。撕扯中,刘振满突然慢慢倒在车前,抢救无效死亡。经有关部门法医尸检鉴定,刘系因争吵、激动导致心脏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对此,刘宇及其母亲苏玉兰要求曾庆忠父子赔偿各种费用30多万元。

  曾庆忠父子则认为,奔驰车并没有停在刘振满所写的字旁边,而是停在10米之外的地方,“我没有用力推他,他的死跟我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曾辉说。

  焦点:奔驰车主是否有过错

  在庭审中,双方将辩论的焦点集中在曾庆忠父子的行为是否有过错,及刘振满的死亡是否与曾庆忠父子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刘振满家人及其律师认为,曾庆忠父子的骂人、动手推拽等暴力行为已经对刘振满构成了人身侵权,所以曾庆忠父子的行为是有过错的。

  曾庆忠父子及其律师则提出,没有证据表明道路属于车辆禁停地,而刘振满没有车辆停放管理权利,也没有物业的授权,抢夺车标则侵犯了曾庆忠的财产权,曾庆忠父子的行为只是被侵权之后的正常理论。此外,刘振满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造成的,与曾庆忠父子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我们都是邻居,在那种情况下,即使是过路人看到我老伴那样子,也会帮忙急救的,而你们却离开了。对你们的行为,我感到很遗憾。”在最后的总结陈诉中,苏玉兰哭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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