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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懂法 顶账房住10年归别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6: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汤洋)“房子是当年顶账给我的,去年,忽然有人拿着房证去告我,说房子是他的,让我腾房!”为此,老孙不得不和对方打起了官司。

  近日,沈阳中院二审宣判,老孙要把这套一家四口住了10多年的房子腾出。

  当年顶账房一直没手续

   老孙今年41岁,靠和爱人打零工维持生计,一家四口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附近一幢居民楼里已经住了10多年。

  去年9月的一天,老孙忽然因为所住的房子而成了被告:“法院找我,说有人拿着房证告到法院了,让我赶紧腾房,还得赔偿损失!”

  这个消息让老孙接受不了:“1995年,我带着老乡给苏老板干活,干完活差咱10万元人工费。苏老板就把这间房子顶账给我了,我把自己老家的房子卖了,给大伙发了工钱!”从那时起,老孙一家就搬进了现在居住的房子。

  据老孙讲,当时双方并没有办理关于顶账的手续,后来也没有办理过房证等手续。“他欠我10万,那房子当时才值6万多,我就想先住着,等他们把钱给我,我再把房子腾出来!”

  一晃10多年过去了,老孙一家一直住在这,也再没见过苏老板。老孙所在的社区证实,老孙一家确实在那间房子里住了10多年。

  房主突现身老孙成被告

  去年9月,41岁的耿某拿着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将老孙告上法庭,要求老孙腾房。“那个说有房证的人,我一直没见过。”老孙说。

  和平法院审理查明,老孙与其妻一直居住在诉争房里。2000年4月6日,开发公司将诉争房出售给第三人刘某,2004年5月20日,刘某将诉争房以1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耿某,5月28日,耿某取得诉争房的所有权证书。

  和平区法院认为,耿某依法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老孙仍在房中居住已构成侵权,一审判决老孙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房子腾出,交付耿某。

  这事有规矩老孙得腾房

  “我一直没找着顶给我房子的苏老板,没人给我证明。但房子既然顶给我,就是我的,我咋还成非法占房了呢!”一审后,老孙不服,上诉至沈阳中院。今年4月18日,沈阳中院受理此案。

  近日,沈阳中院认为,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以登记公示为生效要件。

  而诉争房的权利人是耿某,老孙虽提出其使用的诉争房是由开发公司欠其工程款而留置使用的,但没有合法使用诉争房屋的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已付房款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买受人。

  沈阳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老孙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房子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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