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制凉菜须四小时内卖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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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超市自制凉菜当天卖不完第二天又继续销售、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混在一起销售……这些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空白即将得到填补。记者1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商务部最近发布了国内首部零售业态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即日起至9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有望年内正式施行。 自制食品一直是超市食品的管理盲点。《规范》提出,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
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操作人员,除了进行正常清洗消毒外,《规范》还要求他们在上厕所后,处理生食食物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都要洗手。 另外,根据《规范》,如果一种食品仅有两天的保质期,超市最起码应为消费者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由生产者和超市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已上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散装食品,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先进先出,并明确生产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