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失足栽下楼伤者残废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要不是没有警示标志,我怎么可能迈进电梯井摔成残废啊!”昨日,赵勇躺在病床上痛苦地说———6月12日,赵勇在牛王庙求租房子时,迈入没有警示标识的电梯天井,一脚踩空跌至1楼摔伤。赵勇决定状告房主人。

  昨日上午,记者在某医院外二科见到了赵勇。回忆出事经过,赵勇的眼眶红了。今年6月初,在武汉打工近20年的赵勇打算回川发展,6月初他在牛王庙下街37号,得知一楼房
第4层正在招租。负责出租这层楼的是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的余主任。6月12日下午3点钟,赵勇和表兄来到该楼会余主任。等余时,赵勇到楼梯口抽烟。他发现楼梯口右侧有个和其他房间一样大小但没有门的门洞。门洞中间偏上方横着一根木棍,木棍上钉着一片上下悬空的竹席。他伸脚想进入房内看一下,没想到一脚落空,摔下1楼。

  事后,经医院诊断,赵勇属于腰椎骨折、双下肢截瘫,后由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二级。

  据悉,牛王庙下街37号的第4和第7层办公楼是锦江区教育局委托电化教育馆管理的。

  “我们电梯门是用层板挡住的,按理说也是有警示作用的,只是效果弱点而已。”余主任认为,他们尽到了部分安全警示的义务。对对方提出的50万元赔偿费用,余认为很离谱。据了解,双方决定打官司。

  记者董馨实习生李正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