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栽下楼伤者残废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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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要不是没有警示标志,我怎么可能迈进电梯井摔成残废啊!”昨日,赵勇躺在病床上痛苦地说———6月12日,赵勇在牛王庙求租房子时,迈入没有警示标识的电梯天井,一脚踩空跌至1楼摔伤。赵勇决定状告房主人。 昨日上午,记者在某医院外二科见到了赵勇。回忆出事经过,赵勇的眼眶红了。今年6月初,在武汉打工近20年的赵勇打算回川发展,6月初他在牛王庙下街37号,得知一楼房
事后,经医院诊断,赵勇属于腰椎骨折、双下肢截瘫,后由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二级。 据悉,牛王庙下街37号的第4和第7层办公楼是锦江区教育局委托电化教育馆管理的。 “我们电梯门是用层板挡住的,按理说也是有警示作用的,只是效果弱点而已。”余主任认为,他们尽到了部分安全警示的义务。对对方提出的50万元赔偿费用,余认为很离谱。据了解,双方决定打官司。 记者董馨实习生李正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