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带人砍掉村民15亩林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儋州9月11日电 (见习记者 林书喜 摄影报道) 儋州新州镇腾阳村委会主任朱某以村民自治、按乡规民约行事,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为由,带领村民将同村村民吴品其约15亩的林木砍掉,并予以没收。当地林业局在接到报案后,已介入调查。 9月9日,记者在砍伐现场看到,包括小叶桉、苦楝树等树木被砍掉。吴品其告诉记者,早在1979年左右,他跟村里承包大约15亩的土地。9月6日上午,村主任朱某带人强行将 记者随后采访了朱某。朱某说,藤根村分为吴宅、崩坎等六个经济社,一直以来村民乱占经济社集体地的问题严重。从去年开始,他们多次召开村委会及各经济社会议。在取得新州镇政府同意后,今年5月,六个经济社联合作出《关于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和《关于在责任土、田头地角内种植树木的处理决定》,要求凡在村集体土地、田头地角内以及在侵占集体土地种植的树木、灌木等,必须在6月5日至9月5日内,由业主自行砍掉,逾期不砍掉的,将由藤根村集体没收处理。绝大多数村民在两个决定上签名并盖了指模。 朱某说,决定作出后,村民们都自行处理了自己的林木,可作为吴宅经济社社长的吴品其却没有行动。于是村民们根据两个决定来强制执行。 儋州市林业局有关人员在采访时说,在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调查,确认砍树的一方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证,目前正作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