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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抽得桌面啪啪响———招不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8:13 沈阳网-沈阳今报

  

皮带抽得桌面啪啪响———招不招?
皮带抽得桌面啪啪响———招不招?
【阅读指引】

  4名学生,3个月,刑讯逼供———这是一起险成冤案的错案。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焦华、王浩等4名青少年学生,其中张虎和张峰是亲兄弟。4人因被刑讯逼供受尽折磨,被关押
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才重获自由。

  被抓时,张虎刚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即将进入安徽省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读书,弟弟张峰是巢湖市一所中专学校的学生,王浩和焦华刚上高二才两天。4人中最大的刚满18岁,最小的才16岁。

  目前此案已被安徽省公安厅认定为错案。警方称,4名无辜者在一起案件中同时被当作犯罪嫌疑人错误拘捕,在全国尚属首例。

  关键词:站肿了

  2005年10月26日晚上,我又从含山县看守所被带到巢湖。这一次他们连续审了我4天4夜,没让睡觉。其中有一天,我从早上被铐在墙上站着,一直站到晚上,两条腿都站肿了,跟他们讲也没人理睬我。———张峰

  关键词:废掉

  第二次提审,我还是没承认,磨了一天,到了晚上,一名警察跟我说要再不承认就把我废掉……从11月2日开始,一直审到7日,他们都没让我睡觉。我被他们用两个手铐铐在铁栅栏上,他们叫我赶快承认,否则就把我家里人都逮起来。———张虎

  关键词:吓唬

  他们一连审了我好几天都不让睡觉,最后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开始胡编。这时就有人提示我,还有人画图给我看。11月的一次,也是连续五六天不让睡觉,在审讯过程中不断有人吓唬我,还讲要找人把我打成残废。———焦华

  关键词:啪啪响

  我第一次被带到审讯室就被铐在墙上,一直站到第二天早上。开始审讯时,一个自称姓王的走到我跟前,用拳头使劲往我胸口打,非常痛。还有一个自称姓项的把皮带拿出来,在桌子上打得啪啪响,并说再不招就打我。———王浩

  【祸·起】

  母亲的“揭发”

  一位母亲说孩子不是好东西,竟也被警方当成了证据

  2005年9月2日凌晨5点左右,巢湖市居巢区半汤镇57岁的农民刘之华到市政府门前的一个大池塘起虾笼时被人打得不省人事。9月7日,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居巢区公安分局的调查中,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是4个年轻人。

  9月8日,居巢区一农民李某到办案部门反映,该案可能是其邻居张佑龙家的两个儿子张峰、张虎干的,理由是:刘之华遇害当日,李某的母亲悄悄对他讲,张佑龙家“世代都不是好东西”。警方竟然当了真。

  此外李某还反映,在刘之华遇害之前那天的晚上10点左右,张佑龙的母亲到张佑龙家很神秘地寻找焦裕、焦华、王东峰及其同学4人。“作案人数”又一次吻合,警方更深信不疑。

  9月9日晚,居巢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传唤焦裕,经过5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焦裕透露说,听其父母议论,该案可能是其哥哥焦华和王浩、张峰及张虎4人所为。

  就根据这些所谓的“证据”,居巢区警方于9月10日将张虎等4人刑事拘留。冤案的祸根就此埋下。

  【祸·重】

  检察院拦不住了

  有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检察机关,没能抵住政法委压力

  刑事拘留期间,王浩被审讯14次,其中4次作无罪供述;张峰被审讯14次,11次作无罪供述;焦华被审讯8次,6次作无罪供述;张虎被审讯9次,6次作无罪供述。

  2005年10月8日,居巢区公安分局提请检察机关对王浩等4人批准逮捕。

  巢湖市居巢区检察院因为办案过程中多次出色地维护青少年的权益,曾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称号。这一冤案本来有可能到此打住,因为该院负责任的检察官认为:该案证据之间矛盾点较多,不能形成证据链。但最终,基层单位仍没能抵抗住来自上级部门的高压。

  为争取办案时间,防止被害人家属上访,巢湖市公安局和居巢区公安分局分别向市、区两级政法委汇报,请求协调批捕。在巢湖市政法委的“协调”之下,短短4天后,2005年10月21日,居巢区检察院撤销了原不批捕决定,并于当日批准逮捕。

  为把证据链不足的硬伤抹平,最后只好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祸·释】

  无疑的刑讯逼供

  在号子里,动辄要挨打受骂,真凶被抓,4名无辜学生才得以洗脱罪名

  在长达100天的牢狱生活中,4名学生遭遇了办案人员最长达五六天的煎熬,4人最终精神崩溃,被迫作出违心的供述。

  经安徽省公安厅派出的专门调查组调查发现,对4人的很多次讯问笔录没有起止时间、没有讯问地点、没有讯问人、没有记录人。

  刑讯逼供之后获得的是高度一致的口供:当晚一起吃饭,在吃饭时就约好夜里去打电子游戏,到次日凌晨4时,又一起到市政府门前水塘里洗澡,并与刘之华发生纠纷,继而殴打,然后逃离现场。就连现场上的一束花,王浩都承认是从马路边摘下后放在现场的。

  安徽省公安厅认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变相的刑讯逼供。

  2005年12月26日,办案民警在摸排中发现刘之华命案的重大嫌疑人。2006年1月19日至22日,警方相继在上海、合肥及宿州市的灵璧县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在取保候审1个多月之后,4名无辜的学生终于在2006年春节来临之前的1月23日,被解除了取保候审。张虎的父亲清楚地记得孩子从看守所出来之后的第一句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话音未落,父子俩已禁不住泪流满面,抱头痛哭。

  【祸·疑】

  4处疑点都忽略了

  王浩供述采了一束粉红花,但现场反映的是红、黄色的花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的过程中就发现了4个方面的问题,包括:

  ———王浩等4人有无作案时间不难确认,因为事发当晚4人都在家中,其中王浩和父母睡在一个屋内;

  ———案发后,现场被害人所骑的三轮车被公安机关从水塘里捞出,但王浩等4人均不知道三轮车是如何落入水塘的;

  ———王浩供述在路边采了一束粉红色的花,但现场勘察照片上反映的是大红色和黄色的花,颜色不一致;

  ——王浩等4人供述案发当日所穿的衣服、各自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逃离现场的路线等与现场目击证人的陈述相差较大,且现场目击证人均不能指认这4名犯罪嫌疑人。

  但问题是这些疑点都被公安机关“忽略”了。

  据最新消息,办案部门与受害学生家长已签订协议,赔偿4人每人6万元。直接导致错案发生的居巢区公安分局的3名办案刑警,近日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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