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利用QQ号大行“金字塔骗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现在的骗子真是太‘高明’了!”昨天下午,陆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有人偷了他同学的QQ号,然后用“同学”的身份,骗走了他的QQ,接着又以他的名义向QQ上的各位好友借钱,一借就是2000元,一个大连的同学已经中招了。

  公安部门:报案要有账号拥有权证明

  “更过分的是,那个人居然以我的名义,又骗走了我几个朋友的QQ号,这样一来,受牵连的QQ越来越多,上当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了。”陆先生很担心,昨天下午他报了警。

  “盗用QQ,再冒充QQ主人名义向网上好友骗钱,这类骗局时有发生。”报警时,民警告诉陆先生,其受骗上当的大连同学应该及时到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而对于陆先生QQ被盗一事,首先要让腾讯公司出具一份账号拥有权的证明,然后再去信息安全部门报案。或者直接向腾讯公司报告,拿回号码。

  腾讯公司:不出证明,只能协助调查

  腾讯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腾讯《QQ用户服务条例》有规定,QQ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有账号的使用权,因此,目前来说,腾讯公司还不能出具账号拥有权的相关证明,不过,如果网监部门有需要,公司可以配合网监部门进行相关调查。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QQ用户服务条例》也规定,用户承担QQ账号和密码的全部责任,公司并不承担责任。“这在用户申请QQ前,就已经说明了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