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地基准地价 石家庄首次举行听证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08 河北日报 | |||||||||
■基准地价均有不同程度升高,平均地价水平整体上升,其中,住宅用地升幅最大 ■目前,省会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已高于基准地价,此次更新不会影响到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但是可以促进二手房的保值和增值 本报9月11日讯(通讯员许跃彬记者闫锐)今天,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首次在全市范围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途,分别评估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购、企业改制等进行土地评估的基础,是政府公布的指导性价格。石家庄市现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是2003年5月公布实施的。按照我国《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基准地价成果使用3年必须更新一次。同时,近年来省会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土地价格的提升,也要求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与以往相比,本次基准地价调整范围大幅增加。更新的空间范围北至汊河、石太高速,东至京珠高速,南至市界,西至市界,总土地面积236.83平方公里,比1997至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136.10平方公里的测算范围,增加了100.73平方公里。更新后土地级别的总体分布规律从市中心到城市边缘依次降低,并且南高北低。基准地价均有不同程度升高,平均地价水平整体上升,其中,住宅用地升高幅度最大,商业,工业用地升幅最小。据介绍,此次更新基准地价,主要是为了更合理地反映省会土地的使用情况,能够更真实、更客观地反映土地价值,以建立公平的土地市场竞争环境。目前,石家庄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要大大高于基准地价,所以基准地价的更新,不会影响到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但是可以促进二手房的保值和增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