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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亿住房补贴惠及2500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17 黑龙江日报

  记者 董云平

  补贴对象: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老干部、2001年1月1日以后去世并已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补贴标准:每平方米补贴825元

  本报11日讯11日,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哈市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正式启动发放,今年度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总额为1.22亿元,按照每平方米825元的基数补贴,2500多位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老干部,2001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并已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将领到住房货币补贴。

  据市房产住宅局局长、市房改办主任边洪霄介绍,为了更好地落实哈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工作,市房产住宅局积极开展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的建档工作,建立了市直单位职工应补贴住房面积和应补贴资金的基础数据库,同时完善了配套政策,制定了补贴资金分配办法。目前,发放住房补贴资金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据介绍,2006年度补贴的对象范围是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针对的对象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老干部,2001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并已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据了解,今年哈市计划拨款1.22亿元,用于2500多符合条件人员的住房货币补贴,基准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25元。

  2007年开始,住房补贴资金分配将采取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相结合的办法。市房改办会同市财政部门将根据当年筹集的住房补贴资金总额和所需补贴资金总量的比例,审定各单位年度住房补贴指标,编制市直机关年度住房补贴资金分配计划。

  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将实行轮候制度,离休职工优先一次性发放;去世职工每年优先一次性发放;原则上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按比例分开计算发放;无房职工原则上优先安排。

  企事业单位也可参照《哈尔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并按照《哈尔滨市企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2003年以来,已经有26个单位实行了住房货币补贴,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资金2.55亿元。

  区属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也将尽快启动,原则上执行《哈尔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政策的各项规定,核定职工住房面积,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统计住房补贴数据。

  另悉,明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重点将以在职和退休人员为主,补贴总额初步定在1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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