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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少年遭遇牢狱噩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错误拘捕张虎、张峰、焦华、王浩等4名青少年学生,4人因被刑讯逼供受尽折磨,被关押3个多月,直到真凶被抓才重获自由。4人中最大的刚满18岁,最小的才16岁。

  目前此案已被安徽省公安厅认定为错案。警方称,4名无辜者在一起案件中同时被当作犯罪嫌疑人错误拘捕,在全国尚属首例。

  2005年9月2日凌晨5时许,巢湖市居巢区半汤镇57岁的农民刘之华到市政府门前的一个大池塘起虾笼时被人打得不省人事。其家人闻讯当场报警并将其迅速送往医院。9月7日,刘之华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警方的调查中,一位目击者称曾看到有4个小青年对刘之华进行殴打,她见状后立即跑回去通知了刘的家人。警方由此确定犯罪嫌疑人是4个年轻人。

  9月8日,就在刘之华死后的第二天,居巢区一农民李某到办案部门反映,该案可能是其邻居张佑龙家的两个儿子张峰、张虎干的,理由是刘之华遇害当日,李某的母亲悄悄对他讲,张佑龙家“世代都不是好东西”。如此荒唐的理由和线索,警方竟然当了真。

  此外李某还反映,在刘之华遇害之前的那天晚上10时许,张佑龙的母亲到张佑龙家很神秘地寻找焦裕、焦华、王东峰及其同学4人。“作案人数”又一次吻合,警方更深信不疑。

  就根据这些所谓的“证据”,居巢区警方于9月10日将张虎等4人刑事拘留。冤案的祸根就此埋下。

  2005年10月8日,居巢区公安分局提请检察机关对王浩等4人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过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审后发现,4人都认为自己所作的所谓“有罪供述”,是听到别人议论以及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逼供诱供提示下编造的,并非自己的真实想法或案件的实际情况。

  2005年10月17日,居巢区检察院果断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争取办案时间,防止被害人家属上访,巢湖市公安局和居巢区公安分局分别向市、区两级政法委汇报,请求协调批捕。在巢湖市政法委的“协调”之下,短短4天后,2005年10月21日,居巢区检察院撤销了原不批捕决定,并于当日批准逮捕。

  不过,居巢区检察院还是向警方提出了最后一个有约束力的要求,那就是移送起诉的材料必须过硬,警方必须在原来卷宗中补充扎实的内容。

  从2005年10月21日批准逮捕直到12月15日,公安机关为继续对4名无辜学生开展了包括技侦、测谎等大量侦查工作,但还是无法把证据链不足的硬伤抹平,最后只好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2006年1月19日至22日,警方相继在上海、合肥及宿州市的灵璧县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在取保候审1个多月之后,4名无辜的学生终于在2006年春节来临之前的1月23日,被解除了取保候审。

  在长达100天的牢狱生活中,4名原本清纯的学生遭遇了办案人员实施的“车轮战”等闻所未闻的折磨:侦查人员轮番进行审讯,不让你有片刻休息,哪怕是合眼的机会;有的人还被罚站、罚跪十几个小时,或是双手整天都被铐在墙上。经过最长达五六天的煎熬,4人最终精神崩溃,被迫作出违心的供述。

  安徽省公安厅认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变相的刑讯逼供。

  据最新消息,办案部门与受害学生家长已签订协议,赔偿4人每人6万元。直接导致错案发生的居巢区公安分局的3名办案刑警,近日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刑讯逼供立案侦查。

  10月26日晚上(年份为2005年,下同——记者注),我又从含山县看守所被带到巢湖。这一次他们连续审了我4天4夜,没让睡觉。其中有一天,我从早上被铐在墙上站着,一直站到晚上,两条腿都站肿了,跟他们讲也没人理睬我。——张峰

  有人把我带到审讯室,铐在椅子上,开始审问我,一直审了一天,中间换了几批人,我始终坚持讲我没干。第二次提审,我还是没承认,磨了一天,到了晚上,一名警察跟我说要再不承认就把我废掉,然后就把我铐在门后面,罚我跪着,并说你什么时候把事情讲清楚什么时候站起来。我就这样在地上跪了1个多小时后,实在受不住了,就开始胡编。他说我讲的不对,并说你跪着再想想,想起来了再站起来。

  从11月2日开始,一直审到7日,他们都没让我睡觉。我被他们用两个手铐铐在铁栅栏上,他们叫我赶快承认,否则就把我家里人都逮起来。——张虎

  他们跟我说,我家里人都承认了,我根本不相信。就这样,他们一连审了我好几天都不让睡觉,最后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开始胡编。这时就有人提示我,还有人画图给我看。11月的一次,也是连续五六天不让睡觉,在审讯过程中不断有人吓唬我,还讲要找人打我,把我打成残废。——焦华

  我第一次被带到审讯室就被铐在墙上,一直站到第二天早上。开始审讯时,一个自称姓王的走到我跟前,用拳头使劲往我胸口打,非常痛。还有一个自称姓项的把皮带拿出来,在桌子上打得啪啪响,并说再不招就打我。

  审讯时他们还跟我讲,有一个案子里面的人态度好,承认得快,他们公安局就到法院去讲情,结果那个人判得很轻。由于我很害怕,就承认是我干的,并胡编了过程。公安人员不断地提示,我就根据他们的提示讲。后来,他们又重新做了一份笔录,让我签了字。——王浩(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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