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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罚款掏空农民工口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9月11日热线消息由于雇工没有办理暂住证,一工地老板被罚款1000元。心有不甘的老板迁怒于两名工人,将罚款转嫁到了他们头上。在每人工资被扣除500元后,本想趁农闲出来赚点钱的两名农民工,没想到除了回家的路费所剩无几。

  倪新峰来自菏泽东明的农村,今年8月中旬,经老乡介绍,他和一名同伴来到青年东路南段一建筑工地做木工活,受雇于一姓张的工头。截止到9月11日,两个人在工地上忙活
了27天,算下算下来每人赚了千把块,除去饭钱,还能剩七八百元钱。由于家里秋收,倪新峰和同伴打算下午就坐车回家,这些天赚的钱,秋播时正好买点种子化肥。

  然而,就在11日上午,派出所的暂住证稽查人员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倪新峰和同伴没有办理暂住证,遂依法对工头进行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于这1000元罚款,心有不甘的工头迁怒于两人,决定从每人工钱里面扣除500元。这么一来,两人最后只能拿到两三百块钱,除去回家的路费,所剩无几,更别提什么买种子化肥的钱了。

  老实巴交的倪新峰告诉记者,其实这事他们也有错:六七天前工头跟他说过,外地人在济南干活需要办理暂住证,否则可能会被罚款。他和同伴以为再过个三五天就回家了,抱着侥幸的心理也就没有办,没想到被查了。“但是罚的钱也不能都从我们身上出啊,忙活了近一个月,到最后只剩个路费。”倪新峰伤心地说。

  千佛山派出所户籍科分管暂住证的一位秦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济南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不申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按规定只能给予警告或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雇用无暂住证人员将对雇主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但是,雇主随意将罚款转嫁给工人是明显不符合法规的。


记 者 杨传忠  实习生 徐基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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