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酒类包装应标警示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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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10月1日以后,部分酒类的外包装上,也要像香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出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等提示。 记者昨天上午从中国酒类商业协会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9月发布的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国内首次以国标形式推荐要求酒业在外包装上打出劝说语。
中国酒类商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标准中对企业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尽管目前处于非强制阶段,但仍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产品的人性化色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