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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发展农村经纪人500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洁)“对于农村流动商贩,实行备案制,并免予工商登记。”这是西安市工商局新制定的服务措施之一,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工商局此次制定了二十条措施,涉及到注册、办照、合同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内容。

  农村流动商贩免予工商登记

  今后,对于农村流动商贩,实行备案制,并免予工商登记。对边远山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上门、设点、预约年检(验照),实行服务预约制。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权,委托所在辖区工商所直接办理注册登记。对从事种养殖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生产经营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要减免行政性收费,并为其上门办照。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今年下半年要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允许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并进行相应的注册登记,到年底,西安将发展农村经纪人达到500户。

  办照时限缩短到5日和3日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首办负责、一次性说清、限时办结的服务,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减少审批环节,将四级审核流程缩短为两级,办照时限由30日缩短为5日和3日。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专用窗口和政策咨询服务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据西安市工商局政工处负责人介绍,今年西安市各类企业增长率要力争达到10%以上,个体工商户增长率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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