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讲师因分娩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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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1:11 京华时报 | |||||||||
据《法制日报》报道南昌大学女讲师胡薇制毒案近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胡薇无期徒刑,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军(胡薇丈夫)死刑。 被告胡薇,药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南昌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分析、试验员;被告人刘军,化名杨顺利,财会专业大专毕业生,无业。
胡薇因在审查起诉阶段自然分娩,应视为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宣判后,二人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