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被卖到发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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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2:23 新闻晚报 | |||||||||
□南剑 李一能 晚报讯 四川某县一贫困农家的13岁女孩小英(化名)的豆蔻年华,经受了一场劫难,童年的身心被罪恶无情地摧残。近日,南汇区检察院将李燕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1月,正在读初一的小英认识了同学的母亲邹某,邹某告诉她,到上海打工可以赚很多钱,家庭贫困的小英经不住诱惑,在家里和学校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邹某辗转
2005年3月,李燕将小英带到了南汇某镇,交给了从事色情服务的小发廊老板。 2006年4月,小英查到了家里所在地区的电话区号,并打通了外公家的电话。家人赶到南汇,见到了面容憔悴的小英,并立即报案。 由于李燕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强迫卖淫,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待李燕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