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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建议立法限制机动车右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2:28 新闻晚报

  当绿灯亮起行人通行时,能否限制车辆右转?昨天,在市人大网议日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市人大代表、蒙山中学校长周纪平和市交警总队法制办主任高峰与广大网友就“上海交通立法动向”进行了互动交流。

  现状:行人与右转车辆争道

  在一些十字路口,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幕:马路对面的绿灯亮了,当行人欲穿马路时,一辆辆右转车不断地开过来,有些行人马路刚过了一半,便不得不尴尬地站在原地,等着车辆先行通过。

  为此,网友“向右转”无奈地说,现在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肯定是不对的,但车辆右转好像永远没错,行人除了避让别无他法,所以就算是亮着绿灯也很难通行。从客观上来看,这实际是一个交通隐患。

  如何才能让行人真正安全地过马路?该网友建议,有关部门应取消右转车辆随时通行的特权,专门为这些车辆留出一个时间窗口,而其他时间则一律不得右转,以避免人车交叉通行的“怪相”。

  专家:增设右转绿灯需慎重

  “向右转”的建议与市民夏智定的想法不谋而合:“本市的红绿灯交通管理设计缺少一个让车辆只能向右转的绿灯指示段。”据了解,近日夏智定曾专门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相关建议。夏智定说,在香港,由于拥有专门的向右转绿灯指示段,所以根本不存在人车交叉通行的现象。

  对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表示,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确实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但是否增设向右转的绿灯指示段,还需慎重考虑,主要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切实可行。“每条马路或者人行道红绿灯通行时间都是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科学计算的,超过了某一时间值,可能会产生交通拥挤,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经过慎重调研。一旦立法限制机动车右转或者增加人行道绿灯通行的时间,可能会影响机动车通行,这一问题不是通过立法就能简单解决的。”

  法规:向右转不应防碍通行

  市交警总队法制办主任高峰表示,遇绿灯放行行人时,右转弯机动车看到的应该是红灯。国务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即“红灯亮,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对右转弯的机动车而言,已明确了应履行不妨碍的义务,因此,不需要再专门立法解决。

  具体执行中,交警部门已经在非机动车、行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专门设置了机动车右转弯红色箭头灯来对机动车进行控制,但在流量较小的地方,应该允许机动车利用间隙右转弯通行,以利于道路交通的畅通。

  ■相关链接 年内将完成四项交通立法

  据丁伟介绍,交通方面的立法将是今年上海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审议的是《上海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过一审,即将进入二审,该项法规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且召开了相应的立法听证会,市民的不少建设性意见将被立法草案所采纳,今年即可完成。

  根据今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年内市人大还将对《上海市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等三项与交通有关的法规进行修改,主要是解决城市交通管理体制的问题。

  除此之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有一个预备项目:对本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一个调研项目:准备对《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如果条件成熟,这两项也将在年内完成。□晚报记者程贤淑报道 摄影任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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